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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

一、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同學若有重新安置之需求,請於115年4月30日前至資源班辦公室找年級個管老師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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