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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重申並請所屬各機關學校,務必加強宣導且落實職場霸凌及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規範

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重申並請所屬各機關學校,務必加強宣導且落實職場霸凌及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規範,加強以下觀念宣導:
一、任何未經對方同意之肢體接觸、靠近或觸碰,如使對方感到不適或造成心理壓力者,均應避免。
二、言語、文字、圖像、動作或其他帶有性暗示、性意味或涉及性別刻板印象之行為,均可能構成性騷擾。
三、性騷擾防治不因職稱高低、資歷深淺或關係親疏而有所差別,行為一旦涉及不當,應依規定啟動處理機制,並即時提供必要之協助與保護措施,以確保當事人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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