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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教署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臺灣台語/馬祖語沉浸式教學實施計畫

說明:
一、 依據國教署115年1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40935B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係為營造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言自然使用情境,使學生除本土語文以外之課程,於非語言學習之課程中使用臺灣台語及馬祖語,鼓勵教師以臺灣台語及馬祖語進行教學,營造沉浸式語言學習環境。
三、 旨揭計畫內容摘要說明如下:
(一) 申請資格:高級中等學校。
(二) 期程: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。
(三) 實施方式:
1、 依循高級中等教育課程模式,以臺灣台語或馬祖語作為教學語言,尊重教師參與意願,採漸進式進行教學溝通,以鼓勵、不採強制方式,於該課程至少50%以上教學時間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,並鼓勵學生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語彙及詞句表達,藉由學習情境的營造讓學生習慣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。
2、 學校可延伸本土語文課程,於其他部定課程(本土語文及英語文除外)或校訂課程中,以臺灣台語或馬祖語為教學語言進行教學,並鼓勵學生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。
3、 學校可於校訂課程規劃臺灣台語或馬祖語相關活動,依據學生語文級別需求,提供不同沉浸方式及多元之本土語文課程內容,深化學生語言學習。
4、 以校訂課程方式實施者,鼓勵教師就地取材,自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沉浸式教學教材並實際於教學活動實施。
(四) 補助經費:每校補助上限新臺幣20萬元,補助項目詳如實施計畫。
(五) 申請方式及時間:請有意願申請師長於115年1月30日(星期五)前將申請計畫書(附件)傳至教務處曾湧傑老師,分機210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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