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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「114學年度臺中市假日安心午餐券數位化」使用規範

一、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28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080581號函辦理。
二、自114年9月1日起,為響應環保,兌餐全面實施無紙化,不再列印小白單。學生持本市數位學生證,選好餐點後至櫃檯感應機台即可領餐,請配合辦理。
三、倘數位學生證故障,無法感應使用時,請改以臨櫃兌餐方式辦理,門市店員將拍攝學生之數位學生證,即可完成領餐。
四、 倘學生忘記攜帶數位學生證或卡片遺失,請於現場填寫校名、姓名及學號,由店員拍照存查後即可完成領餐。
五、檢附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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