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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「第20屆教育奉獻獎」推薦訊息

一、推薦對象: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、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。最近3年內曾獲教育奉獻獎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,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。

二、推薦條件,應具有下列事蹟之一:
(一)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,著有具體績效,足為典範者。
(二)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,著有具體績效,足為典範。
三、如有推薦人選,請依函示說明依限(3/28前)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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